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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07 浏览次数:

各院(系):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下学期初我处将向上海市教委上报2014/2015学年实验室相关统计数据。因实验室基础信息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中的各项数据为统计上报的基础,因此需要学院在近期补充、完善下列相关数据,以免延误统计上报时间。

一、实验室基础信息管理

1、关于实验室人员管理,各学院需对本院、系的实验室人员的进行核对,特别是专职实验人员,有调入、调出实验室的,要有书面文件,然后在系统中必须进行调整和更新;实验室人员管理的各项模块必须填全。

2、实验室用房管理,各学院需对本院、系的每间实验用房进行核对,有用房变动的要做调整,每间用房的信息要补充完整,各学院的科研实验用房的信息也要填入系统。

为了完成下一步信息系统统计工作,前提是必须先生成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因此要求学院在7月31日前完成系统中关于实验室、实验室用房、实验室人员这三个方面的基本信息填写或修改,确保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否则一旦实验室基本信息生成,将无法修改,直接上报市教委和教育部。

二、实验教学管理

1、目前,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开放任务填报系统已经打开,各个学院可以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放任务的网上提交(包括暑假小学期的开放任务)。要求学院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即8月31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逾期不予填报。

2、需注意的内容

(1)每学期开学各开放实验室将为本科生开放的实验项目名称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登记备案;

(2)实验室开放任务仅限填报本科生的实验室开放任务。

(3)根据同济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规定,每次开放必须有开放记录,无记录不算;记录不全的要折算;

(4)学生所做实验均是培养计划外的实验(即不包含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实习、课程上机的实验);

(5)培养计划内安排在实践环节的实验,学生所做的实验也在实验室里完成,可酌情计算编制;

(6)每学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实验室开放任务通过设备处实验教学系统上报,经审核后进行数据统计;

(7)收费性质的开放暂不计算编制(尤其指出对校外开放的有收费的情况),但因教育部要求上报这部分内容,学院还是需要在系统中上报,并要求在备注中注明对外开放的具体院校。

下学期开学后,学院需在实验教学信息系统中完成以下任务:

1、确认实验室任务:

由实验室主任填写,可补充填写非本科生的实验室任务,包括专科、硕士、博士等,也可对已经完成的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人数进行修改;

2、填写实验室补充数据:

由实验秘书填写,在系统中填写有关实验室科研项目、论文等方面的数据;

3、填写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经历:

由实验室人员本人填写,限专职人员;主要填写在这一学年内参加的国内、外的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以天数年为单位,各数据之间的总合不大于365天。

以上三项任务将在学期开学后正式开始,正式开始前会有通知下达学院,预计2个星期内完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7月7日